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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环山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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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弘扬先进,鼓励实干,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奋发进取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加快专业发展,为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夯实基础,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教育局《玉教人[2006]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环山小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校全校教职员工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分为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培训、教学能力、工作绩效等四大要素,每个要素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分为若干子项。各要素的分值分别为25分、10分、35分、30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进行量化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掌握在县教育局核定的人数之内(按实际考核人数控制在10%以内)。
各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强。敬业爱岗,工作勤奋,有创新精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业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本专业工作要求,工作主动性不够,某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本专业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而不能完成本专业工作任务,或违背职业道德,其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在评定考核等次时,要坚持标准,服从条件,防止轮流评优,照顾评优和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3、在本考核年度中获下列奖励之一者,可直接进入优秀等次:
  (1)获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2)获国家、省(部)级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荣誉称号者;
  (3)政治思想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成果显著,获得下列奖励之一者:①国家颁奖;②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颁发的一、二、三等奖;③市政府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二等奖。
  (4)本学年度被推荐为县级及以上的先进教育工作者。
  4、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1)病假二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事假半个月以上者。
  (2)当年解除党纪、政纪处分者。
  (3)搞第二职业者、未经学校批准外出兼课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5)工作量少于规定工作量2/3者。
  5、在本年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当年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党内处分者。
  (3)旷工三天以上或无正当理由又无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七天以上者。
  (4)违规带生私教者。
  (5)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者。
三、考核细则

指标
指标要求
计分
备注
25
政治思想
职业道德20
A、考核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全面贯彻教育大纲,爱岗敬业;工作(包括临时抽调的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和学生、家长、同事关系和谐。
 
考核分科室群众、考核小组两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再按群众的50%;考核小组的50%,相加得出综合得分。
考核组打分。
B、量化标准:
一档:15-20分;
二档:10-15分;
三档:10分以下。
C、量化细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进入二档及以下档次。(1)学校重要工作(包括后勤服务)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者;(2)搞第二职业;(3)校外兼课(未经学校批准);(4)带生私教;(5)体罚或变相体罚;(6)有赌博或其它违纪违法行为;(7)全学年累计事假半个月、病假两个月或旷工一天;(8)学生学业负担过重;(9)引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0)对教学内容任意删减;(11)因其它原因给学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考勤5
教师旷工一天及以上扣5分,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0.2分,病假超过一周每天扣0.1分;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开会请假每次扣0.1分(指临时假,公假除外;已请病事假的开会请假不再重复扣分),旷会每次扣0.5分。(病事假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10
听课情况4
完成学校规定节数。完成一半得一分。(校内以教务处统计为准,外出听课以听课笔记为准)
 
 
业务学习(校本培训、继续教育)6
参加县外培训学习每人需上交500字以上心得体会一篇,未交扣一分;校本培训(电子档案)等无故未参加每次扣0.5分。
 
 
35
课堂教学能力15
由考核小组进行课堂教学评价
 
 
备课改作10
平时抽查、期末普查结合。认真9-10分,较认真6-9分,不认真5分以下。
 
 
论文、案例、课题等3
县一、二等奖3分,县三等奖课题申报1分,结题3分。45周岁以上基本分1分
 
 
公开课、讲座2
县级2分,校级1分(以教务处核定为准)
 
 
教学计划完成情况5
完成5分,基本完成4分,2/3以下不得分。(部分学科抽查与问卷)
 
 
工作绩效
30
教学成绩(10)
基本分7分
平均成绩两学期都保持第一名加1分,两学期都保持第二名加0.5分;提高分、及格率提高加1-5分,下降扣1-5分。(具体标准见每学年测试分析统计表及说明中对照表)若全县全年级段抽考中学科成绩排在全县第一,本年级抽到班级该学科教师奖2分,全县全年级段抽考中学科成绩在全县第二,本年级抽到班级该学科教师奖1分,全县全年级段抽考中学科成绩第三,本年级抽到班级该学科教师扣0.5分,全县抽考抽到班级段抽考中学科成绩第四以下,本年级抽到班级该学科教师扣1分。若某班抽考排名全县第六名扣0.5分。任教两个班级数学成绩按1:1合计计算。
非语数科教师由考核组评定其教学效果:
以平时教学抽查课堂组织情况和学生问卷为依据,1学期不少于5次。综合优加2--3分,良加1--2分,一般不加分,较差扣1分,差扣3分。体训、音乐6人以上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管理育人实绩(20)
班主任考核由政教处制定考核内容和方法,其他管理人员、教研组长、教师由考核组确定优17-20分,良15-17分,合格12-15分基本合格10-12分。
 
 

学年测试分析统计表及说明中对照表
以上学年考试“班级平均分(及格率)减去年级段平均分(及格率)”所得的正负分为标准,再与本学年考试“班级平均分(及格率)减年级段平均分(及格率)”所得的正负分相比较,得出平均分的上升或下降。例:

   
年级段平均分(及格率)
班级平均分(及格率)
升、降分
上 学 年
98分
95分
-3
本 学 年
90分
88分
-2
合计
-8
-7
+1

  
得分查对表:

提高分范围
-1—0
0-- +1
±1--±2
±2--±3
±3--±4
±4--±5以上
奖励分
0
+1
+2 ,-1
+3,-2
+4 ,-3
±5
及格率提高范围(%)
0--±2
±2.1-±4
±4.1--±6
±6.1--±8
±8.1--±10
±10.1
以上
奖励分
0
±1
±2
±3
±4
±5

 
四、行政后勤人员考核参照上述细则
   考核方法:
  考核小组考核。按照考核项目及得分标准,由考核小组进行无记名记分。
五、考核程序和办法
  1、考核单位:全校正式教职工
  2、建立学校考核小组
    学校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以11至13人为宜,以高、中级教师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为主。正副组长分别由党政工领导担任。考核小组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学校考核小组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考核小组职责:
  (1)组织学校的考核工作,制定学年度考核工作计划、方案和符合本校实际的考核实施办法,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2)对被考核人逐个进行评议、量化赋分,并听取群众意见,评定被考核人的等次,控制考核优秀等级比例。
  (3)受理对考核结果不服人员的申述,并答复其本人。
3、考核办法
  在教职工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平时考核与定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考核应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考核与教代会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的基础上,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综合评议并确定其考核等次。
  4、考核程序
  (1)学习动员。实施考核前,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政策文件,明确年度考核目的和方法步骤,端正态度,增强参加考核工作的自觉性。
  (2)填写《考核表》。被考核人员将本学年度所做的工作以及德能勤绩表现,取得的主要成绩、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有质量地、认真地进行总结,并按要求填写所有可填写的栏目,向考核小组提供有关证件或资料。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听取述职后,给被考核人量化赋分,并按等次比例进行评议。
  (4)学校考核小组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写出评议的鉴定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
  (5)反馈。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包括考核等次及评议意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在本人考核表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签名。
  (6)总结。考核小组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公布考核结果,写出学校考核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登记表》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报上级主管部门。
  (7)材料归档。考核小组将考核材料及时整理,一式交学校档案室保管,另一式上交县教育局人事科。
  5、考核时限。教职工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于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应优先推荐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的,当年不得享受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奖金;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或无考核表,或考核材料不全的人员,当年不能享受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奖金,晋升职务和工资档次。
  2、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应予以试聘、落聘或低聘;连续二年为不合格的予以落聘。
  3、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职务晋升、奖惩、调资、福利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纪律与监督
  1、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考核,无故不参加考核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考核期间因病或因公外出不能参加考核的,经请假批准后允许缺席,但必须设法补上。
  2、学校领导、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八、说明:
  1、教学论文必须是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比的有效。  
2、凡是由科室群众评分和考核小组集体打分的项目,相同分数人员不得超过一半,最高分和最低分至少在三分以上。

 

3、本考核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作适当调整或修改。
4、本考核细则若与上级年度考核文件有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九、考核办法经教代会通过或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2009年2月
 
 
玉环县环山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
为推进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玉教(2005)7号《玉环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分离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环山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一)科学设岗。根据县教育局设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方案及岗位数量,聘任小组提出全校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方案及岗位数量。
    (二)学校聘任。实行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校长和党支部书记,由县教育局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将由县教育局颁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由校长聘任并颁发聘书;聘任工作在每年八月底前完成。聘任教师时,要在核定的设岗数内聘任,不得擅自突破中、高级职务的设岗数。
  1、下列人员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不占设岗指标:
  (1)国家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
  (3)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                (4)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者。
  (5)省特级教师。                                (6)“市21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
  (7)终身享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8)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
  (9)市名教师(含市科技新秀)。                 (10)县名教师。
  (11)年龄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且连续10年以聘任中、高级职务的。
  2、下列人员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优先聘任:
  (1)双学士学位。   (2)获市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年度先进个人荣誉的(有效期三年)。
  (3)获得省级教坛新秀或教学能手称号的(有效期三年)。
(4)“市21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有效期三年)。 (5) 本学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3、竞争上岗的步骤
  (1)建立聘任工作小组和制定聘任方案。聘任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11人,负责学校的竞争上岗工作。聘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该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视作聘任。聘任工作小组成员确定后拟定聘任方案,聘任方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付诸实施。聘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聘任方案要及时报县教育局备案。
  (2)学校要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设置方案与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
  (3)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经聘任工作小组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进行公开竞争。。
  (4) 聘任工作小组根据评分结果,并结合教龄和学年考核情况,将应聘人员排出名次,确定人员。
  (5) 公示聘任教师名单,颁发聘书。聘任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在竞争上岗过程中,重要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要以专业评估作为基础,以上一学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规范操作。
  4、鼓励异校应聘。
5、竞聘要素:
  (1)、上学年度考核结果占80%;
  (2)、综合评分(聘任小组集体打分)占8%;
  (3)、其他(教龄、校龄、任现职年限)占10%。
  (4)、行政职务2%。
    6、根据综合得分,从上到下确定受聘人员。
    一、教龄、校龄、任现职年限分值比例一览表( 10分)  
    (一)教龄:(35%)

教 龄
分 数
 
教 龄
分 数
6——9
10
16——18
25
10——12
15
19——21
30
13——15
20
22年以上
35

(二)校龄:(15%)

校龄
分 数
 
校龄
分 数
1——3
5
10——13
12
4——6
8
14年以上
15
7——9
10
 
 

(三)任现职年限:(50%)

任职年限
分 数
 
任职年限
分 数
1——2
10
9——10
30
3——4
15
11——12
35
5——6
20
13——14
40
7——8
25
15年以上
50

 二、行政职务分值比例一览表(2%)

     分值
  2
 1.5
0.5
 0.3
职务
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
教研大组组长
教研大组副组长,综合组组长,年级组长
备课组长
备注:身兼多职的取最高级别

二、职务聘任与工资挂钩。
  专业技术人员按其所聘任职务确定工资待遇。新工资标准从聘任次月执行。
三、说明:
  1、本《办法》制订的解释权为环山小学校长室。
  2、本《办法》交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生效或报县教育局同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后开始实施。
 
                              2009年2月
 
环山小学日常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试行)
 

指标
指标要求
计分
备注
20
政治思想
职业道德15
在教育教学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观念。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要求。热爱、尊重学生和家长,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考勤5
教师旷工一天及以上扣5分,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0.2分,病假超过一周每天扣0.1分;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开会请假每次扣0.1分(指临时假,公假除外;已请病事假的开会请假不再重复扣分),旷会每次扣0.5分。(病事假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10
听课情况4
完成学校规定节数。完成一半得一分。(校内以教务处统计为准,外出听课以听课笔记为准)
 
 
业务学习(校本培训、继续教育)6
参加县外培训学习每人需上交500字以上心得体会一篇,未交扣一分;校本培训(电子档案)等无故未参加每次扣0.5分。
 
 
40
课堂教学能力20
由考核小组进行课堂教学评价
 
 
备课改作10
平时抽查、期末普查结合。认真9-10分,较认真6-9分,不认真5分以下。
 
 
论文、案例、课题3
县一、二等奖3分,县三等奖及课题申报1分,结题3分。45周岁以上基本分1分
 
 
公开课、讲座2
县级2分,校级0.5分(以教务处核定为准)
 
 
教学计划完成情况5
完成5分,基本完成4分,2/3以下不得分。(部分学科抽查与问卷)
 
 
工作绩效
30
教学成绩(10)
基本分7分
平均成绩两学期都保持第一名加1分,两学期都保持第二名加0.5分;提高分、及格率提高加1-5分,下降扣1-5分。(具体标准见每学期测试分析统计表及说明中对照表)若全县全年级段抽考中学科成绩排在全县第一,本年级抽到班级该学科教师奖2分,全县全年级段抽考中学科成绩在全县第二,本年级抽到班级该学科教师奖1分,全县全年级段抽考中学科成绩第三,本年级抽到班级该学科教师扣0.5分,全县抽考抽到班级抽考中学科成绩第四以下,本年级抽到班级该学科教师扣1分。若某班抽考排名全县第六名扣0.5分。 任教两个班级数学成绩按1:1合计计算。
非语数科教师由考核组评定其教学效果:
以平时教学抽查课堂组织情况和学生问卷为依据,1学期不少于5次。综合优加2--3分,良加1--2分,一般不加分,较差扣1分,差扣3分。体训、音乐6人以上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
 
 
管理育人实绩(20)
班主任考核由政教处制定考核内容和方法,其他管理人员、教研组长、教师由考核组确定优17-20分,良15-17分,合格12-15分基本合格10-12分。
 
 

备注:考核等级按照县教育局规定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
 
 
 
 
2009年2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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