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09学年度
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人〔2010〕17号
玉环县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09学年度
各级各类先进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县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奖励在教育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经研究,决定推荐评选2009学年度省第二十三届“春蚕奖”、省中小学师德楷模、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耀达教育奖励基金、市东港教育奖励基金和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其中,2007学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者,这次原则上不列为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2.凡省、市级各类先进的推荐人选必须为曾经获得县级荣誉称号者,2004学年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原则上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3.市级先进推荐的重点对象是任教5年以上且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的中小学一线教师,特别是坚持在山区、农村、海岛任教的教师。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含中心小学)以上校长纳入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中小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须有教学任务,主要领导周课时量不少于学校教师的1/3,副职领导周课时量不少于学校教师的1/2。支教工作按玉教〔2007〕58号文件执行。
4.市耀达教育奖励基金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市东港教育奖励基金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5.省第二十三届“春蚕奖”评选范围为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2005年以来已获得过“春蚕奖”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在推荐“春蚕奖”人选时,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尤其要向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山区、海岛、农村等学校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教师倾斜,并确保这类地区教师的推荐比例不低于60%;严格控制校长人选,校长推荐比例不超过15%。
6.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的评选范围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德育工作者是指从事学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政教主任、团委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德育课教师是指承担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县级先进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履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带生私教、无赌博等违纪行为。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能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成绩显著。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优良,为人正派,在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5.2009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第。
三、市级先进的评选条件
(一)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及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成绩显著。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为人诚恳,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5.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外,凡推荐人选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须有在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中小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须有教学任务,主要领导兼任教师职务的周课时量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课时的1/3,副职领导周课时量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课时的1/2;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优秀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教学工作量。
(二)市耀达教育奖励基金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方向,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2.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具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报刊发表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5.曾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0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未曾受到市人民教育奖励基金奖励。
7.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以上;
(2)转变差生成效特别突出;
(3)教科研成果突出,在全市范围有较大影响。
(三)市东港教育奖励基金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方针,办学行为规范,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联系实际掌握教育管理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在教育管理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具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4.遵纪守法,品行高尚,公正廉洁。
5.曾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6.至少有2篇教育管理论文在省级报刊发表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7.从事教育管理工作连续5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未曾受到市人民教育奖励基金奖励。
8.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促进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质量的提高作出突出贡献;
(2)为促进学校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在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在建设特色学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5)在教育教学业务指导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6)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推广或现代教育技术推广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四、省“春蚕奖”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人为本,为发展教育事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赞誉,能在本地区起到模范作用。
4.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
5.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外,凡推荐人选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中心城市学校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6.支教工作按玉教〔2007〕58号文件执行。
五、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的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师德高尚,能充分展现我省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育人成绩突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坚持素质教育理念,爱岗敬业,勤于钻研,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2.德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必须热爱德育工作,具有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在育人方面有十分典型的事迹。
3.德育课教师评选对象必须高质量地完成德育课的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注重结合课程教学渗透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六、评选推荐指标
今年我县共推荐市优秀教师6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其中,农村学校3名;市耀达教育奖励基金1名,市东港教育奖励基金1名,省“春蚕奖”4名,分别为山区、海岛、农村教师1名,县城教师1名,学校领导1名,另外1名农村一线教师作为台州市的备选人选;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1名(其他教师系列);县先进教育工作者共66名,其中,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以上校级领导6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上述各级各类市级以上先进和荣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教师实际,必须各推荐1名人选,参加县级联评。
七、评选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小学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组织推荐考评,其中,联合评选的由附件1中带“▲”的单位牵头组织实施联评工作。6名校级领导的评选由县教育局对校级领导进行学校学年度绩效考核后研究确定,其余由学校推荐评选。
2.推荐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校在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精神的同时,要认真掌握评选条件,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民主推荐,逐级上报,严格考评,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将真正的先进典型选拔出来,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3、材料上报时间。省、市级各类推荐人选要分别填写《台州市优秀教师申报表》,《台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耀达教育奖励基金>2010年度优秀教师推荐表》,《<东港教育奖励基金>2010年度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表》,《第二十三届“春蚕奖”申报表》,《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表》(见附件3、4、5、6、7、8)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上)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U盘报送或K12发到组织人事科姚必增邮箱)。《申报表》(或《推荐表》,下同)和先进事迹材料由学校(单位)负责填写和撰写,要求打印并加盖公章,主要事迹摘要填入《申报表》的有关栏目。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要填写《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所有材料须在7月10日上午10时前报我局组织人事科,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人选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由县教育局组织公示。
推荐评选各级先进是一项十分光荣而又严肃的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对教职工个人2009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
附件:
1、2009学年度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台州市优秀教师申报表
4、台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5、《耀达教育奖励基金》2010年度优秀教师推荐表
6、《东港教育奖励基金》2010年度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表
7、第二十三届“春蚕奖”申报表
8、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9学年度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
单 位
|
人数
|
单 位
|
人数
|
单 位
|
人数
|
||
|
楚门中学
|
2
|
坎门第一初级中学
|
2
|
鸡山乡学校
|
1
|
||
|
玉城中学
|
2
|
坎门片小学
|
中心小学
|
1
|
坎门第二初级中学
|
1
|
|
|
坎门中学
|
1
|
坎门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1
|
||||
|
下属学校
|
2
|
||||||
|
县技校坎门学区
|
|||||||
|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2
|
陈屿中学
|
2
|
城关成技校
|
1
|
||
|
▲特殊教育学校
|
1
|
||||||
|
县技校城关学区
|
陈屿古顺初级中学
|
1
|
陈屿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
|
陈屿片小学
|
中心小学
|
1
|
实验学校
|
2
|
|||
|
下属学校
|
1
|
||||||
|
▲东方中学
|
1
|
楚门镇第一初级中学
|
2
|
浙江江南理工专修学院
|
1
|
||
|
榴岛中学
|
楚门镇第二初级中学
|
1
|
▲玉环华盛体育中学
|
1
|
|||
|
环山小学
|
2
|
楚门片小学
|
中心小学
|
1
|
汉宇中学
|
||
|
下属学校
|
1
|
||||||
|
县中心幼儿园
|
1
|
清港镇初级中学
|
2
|
校级领导
|
6
|
||
|
浙江电大玉环学院
|
1
|
清港片小学
|
中心小学
|
1
|
|
|
|
|
下属学校
|
1
|
||||||
|
县教师进修学校
|
1
|
干江镇初级中学
|
1
|
|
|
||
|
▲教研室
|
1
|
干江镇中心小学
|
1
|
|
|
||
|
教科所
|
沙门镇初级中学
|
1
|
|
|
|||
|
电教站
|
沙门镇中心小学
|
1
|
|
|
|||
|
城关第一初级中学
|
2
|
芦浦镇初级中学
|
1
|
|
|
||
|
城关第二初级中学
|
1
|
芦浦镇中心小学
|
1
|
|
|
||
|
城关第三初级中学
|
1
|
龙溪乡初级中学
|
1
|
|
|
||
|
城关第四初级中学
|
1
|
龙溪乡中心小学
|
1
|
|
|
||
|
城关片
小学
|
中心小学
|
2
|
海山乡学校
|
1
|
合计:共66名
|
||
|
下属学校
|
2
|
||||||
注:▲为牵头单位。
附件2:
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学 历
|
|
政治面貌
|
|
|||||||||
|
现任教师职务
|
|
现任行
政职务
|
|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填一项)
|
|
|||||||||
|
工作单位
|
|
|||||||||||||
|
主要事迹由学校填写
|
|
|||||||||||||
|
学校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
|
乡镇中心小学意见
|
年 月 日
|
|||||||||||
|
县教育局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件3:
台州市优秀教师申报表
申报单位: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任教学科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教龄(年)
|
|
班主任年限(年)
|
|
毕业时间及学历
|
|
|||||||||||
|
政治面貌
|
|
专业技术职务
|
|
现任行政
职 务
|
|
|||||||||||||
|
工作单位
|
|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
|
|
|||||||||||||||
|
主要事迹摘要及推荐意见(由学校填写)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
(市、区)
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政府
审 批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台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申报单位: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
参加工作时 间
|
|
教 龄
|
|
毕业时间及学历
|
|
政治面貌
|
|
|||||||||||
|
专业技术职 务
|
|
现任行政职 务
|
|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
|
|
|||||||||||||
|
工作单位
|
|
|||||||||||||||||
|
主要事迹摘要及推荐意见(由学校填写)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
(市、区)
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政府
审 批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台州市耀达教育奖励基金2010年度
优秀教师推荐表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教龄
|
|
毕业时间及 学 历
|
|
政治面貌
|
|
||||||
|
现任教师职务
|
|
现任行政职务
|
|
||||||||||
|
工作单位
|
|
||||||||||||
|
论文发表或
获奖情况
|
|
||||||||||||
|
工
作
简
历
(并注明担任职务及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
|
||||||||||||
|
主
要
事
迹
(由学校填写,须打印,字数在1200字左右)
|
|
||||||||||||
|
主
要
事
迹
|
|
||||||||||||
|
主
要
事
迹
|
|
||||||||||||
|
学校
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教 育 局
推 荐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市教
育局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1、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论文获奖的,须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县(市、区)教育局证明章。
2、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须附登载有该篇论文的报刊原件。
附件6:
台州市东港教育奖励基金2010年度
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表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教龄
|
|
毕业时间及 学 历
|
|
政治面貌
|
|
||||||
|
现任教师职务
|
|
现任行政职务
|
|
||||||||||
|
工作单位
|
|
||||||||||||
|
论文发表或
获奖情况
|
|
||||||||||||
|
工
作
简
历
(并注明担任职务及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
|
||||||||||||
|
主
要
事
迹
(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须打印,字数在1200字左右)
|
|
||||||||||||
|
主
要
事
迹
|
|
||||||||||||
|
主
要
事
迹
|
|
||||||||||||
|
工作
单位
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教 育 局
推 荐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市教
育局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基金管
理办公
室审核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论文获奖的,须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县(市、区)教育局证明章。
2、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须附登载有该篇论文的报刊原件。
附件7:
第二十三届“春蚕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教龄
|
|
政治
面貌
|
|
现任教
师职务
|
|
|||
|
现任行
政职务
|
|
曾获最高
荣誉称号
|
|
最高荣誉
授予时间
|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
主要事迹(由单位填写)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审
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市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人民教育基金会审批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该表请用电脑填写并打印
附件8:
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
|
政 治 面 貌
|
|
现任教师职务
|
|
现任行
政职务
|
|
岗位
|
|
|||||||
|
工 作
单 位
|
|
手 机
|
|
|||||||||||
|
主要奖励情况
|
|
|||||||||||||
|
主要事迹(要求:由所在单位填写,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在2000字左右。请填写在表格内,切勿用附件形式)
|
||||||||||||||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教育局推荐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市教育局推荐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省教育厅审批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
|||||||||||||
主题词:教师 先进 评选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9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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