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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山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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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山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修订稿)
根据玉教[2007]24号《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玉环县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考勤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环山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范围
1、学校实行坐班制度。
2、每月允许教师请临时假4次(每次不得超过40分钟)。
3、病假:超过1天的以县级医院证明或病历卡为准。
4、特殊假期按有关标准执行。
5、请假日期的计算不扣除无课日、节假日。
二、手续                   
1、教师到校后须及时签到(忘签的作临时假处理)。
2、请临时假须到传达室作书面登记。
3、公假、事假、病假须亲自到校长室办理书面手续(如情况特殊可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如外出培训学习,还要填写《外出学习登记表》 ;同时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方可有效(三天以内或累计七天以内校长室审批,三天以上或累计七天以上报县教育局审批),无批准不来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手续程序分三步:填写请假登记、领导审批签字、送交到教务员。
4、由县教育局审批的,还需填写《学校教职工外出审批表》或《玉环县校级领导、教职工请假审批表》一式2份。
5、因特殊原因教师需调课的须向教务处口头申请。
三、奖惩
1、 全勤奖:按绩效工资规定全额发放。
2、(1)事假每天扣80元;病假每天扣60元。
(2)临时假单次超过40分钟的作2次处理,超过80分钟作事假半天,超过标准次数的每次扣10元,每三次作半天事假统计,不作书面登记的每次扣80元(第一次口头告诫,第二次作旷工半天处理)。
(3)全校性各类活动、会议迟到、早退的,作临时假处理并与文明处室评比挂钩;请事假的每次作两次临时假。
(4)私自调课的双方各扣20元。
(5)旷课1节扣80元,依次类推;同时将情况上报县教育局。
(6)非教育系统抽调的按事假处理。
(7)病事假:考勤奖扣完为止。
3、临时工作人员病事假、临时假折半计算
四、备注
1、本制度2009年10月19日开始实施。
2、以上解释权属校长室。
                                                                         2009年10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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